|
本报讯日前,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推进委员会在北京发布了《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指数和产品智商评价通则》,将智能家电评价标准扩充至电视机以外的洗衣机、冰箱、电饭煲、微波炉、吸尘器等产品领域。今后消费者在选购智能家电产品时,将有据可依。
据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推进委员会秘书长李剑介绍,在工信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,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推进委员会制定的《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指数和产品智商评价通则》,第一,规定了智能家电产品采用10星级标示,其中1级最低,10级最高;第二,智能家电产品的单项信息化指数采用百分制,产品综合信息化指数采用加权获得;第三,规定了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指数和产品智商评价必须完整地依据“信息化装备水平、功能用途、易用性、专家系统、自主性、适应性、学习能力、个性化、干预性、协同能力”10个方面进行考核的产品信息化智能化评价模型,并采用“PIQ”即“产品智商”的英文字头作为标识,方便消费者识别产品的智能化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