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买清仓家电须谨慎

http://zhenjiang.jiaju.sina.com.cn  2012年09月14日08:10  北方网

  随着天气日渐转凉,又恰逢国庆中秋的节日,各大家电商场为吸引消费者,纷纷打出家用电器“大清仓”、“大甩卖”的招牌。这个时候购买家电,可以优惠很多,在你心动的时候,还是得留个心眼,因为清仓电器售后容易存在三大陷阱。

  陷阱一:三包卡上的维修点失效。企业自营的售后服务中心往往随着企业退市一夜之间人去楼空;即使退市产品仍在三包期内,也无法享受此类“特约”维修点的免费服务。

  陷阱二:找不到配套零部件。热水器、电视机、空调等电器的某些零部件通用性不强,一旦该产品退市,维修时无法找到配套零部件。

  陷阱三:不出具维修记录凭证。消费者索要维修凭证时,修理方往往找出各种理由加以回避和拒绝。一旦碰上这类事情,消费者可从五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  一、根据国家有关三包规定,虽然某种品牌某一型号的电器已不再生产,只要该生产企业仍存续经营,消费者在三包期内若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,可先联系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其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。

  二、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35条规定的“经销商先行负责”原则,不论退市电器的生产厂家是否存续经营,经销商都应当承担退市电器三包期限内的售后服务责任。

  三、消费者应当索要并保留维修记录凭证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。根据《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已经修理、加工的部位在30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,经营者应当免费包修。

  四、对因为配套零部件缺乏而无法维修的三包期内的退市电器,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商“以旧换新”(折价购买新机)或直接给予相应的补偿。

  五、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,应选择主流品牌和有实力的经销商,对低价销售的清仓电器理性对待,以免购买即将退市的电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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