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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家电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,一些商家为吸引更多消费者,在产品说明和宣传资料、售后服务承诺中混淆“包修”与“保修”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,导致部分消费者上当受骗。
去年,邹平的宫先生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收音机,商家对他承诺免费包修三年,商家还给宫先生发了一张三年保修卡。担心日后收音机出问题,宫先生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这张保修卡。可是刚用了一年多,收音机就出了故障,宫先生将收音机送到指定维修点要求免费维修时,维修人员却对宫先生说,维修卡上写得很清楚,是保修三年,而不是包修三年。要维修可以,但要收取“零件费”。“既然是免费保修,为什么还要收费,这不是变相欺骗吗?难道‘保修’与‘包修’不是一回事?”对于维修人员的回答,宫先生怎么也想不通,他感觉自己被商家“忽悠”了。
其实,感到困惑的不止宫先生一人,不少消费者对“包修”和“保修”的概念区分不清。
据了解,“包修”是由国家特别规定,明确了销售者、修理者、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和义务,由企业免费提供。“保修”则由企业自定,是企业对自身产品和维修服务提出的责任条款的阐述。依照有关规定,“包修”是指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除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,在维修时消费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,厂商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,有效期通常为一年。
因此,三年免费保修不是三年免费包修。现在龚先生已过了一年包修期限,因此要保修就得收费,不过,因为还属于两年保修期,所以,只收取零件成本费,不收取维修费,如果超过3年,则连维修费都得收取。
记者在此提醒市民,在购买家电产品时,必须弄明白“包修”与“保修”的概念,并且要看清“包修期”与“保修期”的期限,不要把“保修”当“包修”,避免消费时落入消费陷阱。